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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2022年度地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公告

  • 来源 :景洪市审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7-31 1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3年3月至6月,对景洪市2022年度地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2023年4月提供的市本级2022年度总决算报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47 781万元,支出总量547 7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98 398万元,支出总量298 3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943万元,支出总量94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367 476万元,支出316 5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0 90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过“紧日子”的理念,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得到压缩,牢牢兜住“三保”底线。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部门自有资金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往年度审计发现财政借垫资金尚未清理整36 594.28 万元等4个问题暂未全面整改完成。

2.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

3.部门自有资金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率低。

4.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部门预算执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7.57万元。

2.拥有房产人员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问题。

3.违规发放离任生活补贴2.64万元。

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的问题,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加快整改进度。对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强化预算管理职能,加强预算编审工作,不断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精准度。对部门自有资金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景洪市财政局指导各预算部门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及时制定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对违规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7.57万元的问题,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金监管,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违规发放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清理清退,上缴财政部门。对拥有房产人员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问题,要求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强资格审核,确保领取补贴对象符合相应的条件,定期对已享受补贴人员进行动态的资格复审,定期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进行复审管理,将不符合享受人员进行腾退处理。对违规发放离任生活补贴2.64万元的问题,要求勐龙镇人民政府、勐罕镇人民政府收回违规资金,上缴财政部门,同时加强对村(社区)干部补贴发放管理。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管,规范企业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

针对存在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二是规范补贴管理;三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景洪市财政局认真整改并积极采纳意见。根据景洪市财政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4年1月30日,针对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未完成问题,财政借垫款清理完成8 042.07万元,正在清理36 594.2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已配套到位、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及勐龙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正在整改;针对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景洪市财政局已在2023年预算中细化至部门,完成整改;针对部门自有资金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率低,景洪市财政局已督促单位科学合理测算部门自有资金收入,压实压紧预算编制,完成整改;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景洪市财政局已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完成整改;针对违规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助的问题,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违规发放的资金交回财政部门15.67万元,其余资金正在整改中;针对拥有房产人员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问题,景洪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变更公共租赁住房人员信息,清退不符合享受人员,正在整改;针对违规发放离任生活补贴2.64万元的问题,勐龙镇人民政府、勐罕镇人民政府已将违规发放的补助交回财政部门,完成整改;针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执行不到位问题,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控制新办企业,及时梳理存量企业,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