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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景洪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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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9-13 09: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双版纳州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3〕93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3〕94号)、《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景洪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建复〔2023〕54号)、《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西双版纳州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建复〔2023〕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景洪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景洪市江北片区

2.3工程概况1、西双版纳州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4429.94平方米(约21.65亩,总建筑面积10521.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91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5.3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西双版纳州民兵训练基地,其中包括:综合楼1栋;集体宿舍、食堂1栋。2、景洪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8727.26平方米(约43亩),其中市民兵训练基地营区用地15672.68㎡,市民兵训练基地训练场地用地13054.58㎡。总建筑面积9458.02平方米(景洪市民兵训练基地营区建筑面积7808.58㎡、市民兵训练基地军练场地建筑面积1649.44㎡)。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1栋;战备器材库、车库1栋;公寓、招待用房1栋。市民兵训练基地军事训练场地建设内容包括:军事训练场1栋及综合训练场地

2.4建设内容:1、西双版纳州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4429.94平方米(约21.65亩,总建筑面积10521.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91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5.3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西双版纳州民兵训练基地,其中包括:综合楼1栋;集体宿舍、食堂1栋。2、景洪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8727.26平方米(约43亩),其中市民兵训练基地营区用地15672.68㎡,市民兵训练基地训练场地用地13054.58㎡。总建筑面积9458.02平方米(景洪市民兵训练基地营区建筑面积7808.58㎡、市民兵训练基地军练场地建筑面积1649.44㎡)。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1栋;战备器材库、车库1栋;公寓、招待用房1栋。市民兵训练基地军事训练场地建设内容包括:军事训练场1栋及综合训练场地

2.5项目投资1、西双版纳州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6364.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5267.12万元2、景洪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9163.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7986.71万元。

2.7总承包工期730日历天(勘察、设计、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2.8招标范围:西双版纳州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景洪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配合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至取得审图合格证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计变更(若有图纸交底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必须通过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3)施工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施工任务,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包含实施建设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8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标准:勘察成果符合现行国家强制规范要求,保证勘察质量,确保测量、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勘察文件须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审查并取得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图纸审查要求。最终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901日起至2023年0901日止)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由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901日起至2023年0901日止)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由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③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901日起至2023年0901日止)不得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须提供投标人无工资拖欠书面承诺。(由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④近三年(2020年0901日起至2023年0901日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⑤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期间内完成,查询结果须显示时间(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任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勘察负责人须是勘察企业在职人员)。勘察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

2)拟任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具有建筑学建筑设计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企业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3)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应是具备施工的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注: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拟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是具备施工的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5拟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应是具备施工的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6)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主要勘察人员配备表、主要设计人员配备表及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5其他要求: 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与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6投标人无违规违法行为,无不良记录,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300时00分2023091923时59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解密方式:¨现场解密、?远程解密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130900分,地点为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网上提交)

6.3开标方式

6.3.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详见“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方)”。

6.3.2投标人应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电子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因开标系统、解密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电子招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解密结果无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ynjzjgcx.com)、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41号

联系人:李梅雪

 话:0691-21492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大沙坝福江苑15栋1303号

联系人:李金妹

  话:0691-2741622                                    

 

监督部门: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691-2123002

  2023年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