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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补遗通知(2)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7-10 09:32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补遗通知(2

 

各潜在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故“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补遗通知(1)”中修改的内容不再进行修改,以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2.因修改内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故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采购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栋么龙路17号

  编:666100

联系人:叶先生

  话:0691-2584137

采购人代理机构:西双版纳佳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城一期B1幢6单元501号

  编:666100

联系人:李晨溪、杨倩

  话:0691-2225289、18787910956

 

2023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