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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园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5-11 10:02

溪园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溪园小区项目已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景发改审批【2023】3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溪园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3】43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溪园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的批复》和景建复【2023】25号《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溪园小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景洪市城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通过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现对溪园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本项目北临宣慰大道,东临滨河路,西侧为居民区,周边环境优美,配套较为完善。项目净用地面积12429.36平方米约18.64亩;总建筑面积39955.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164.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90.44平方米。建筑地上为8-11层,地下1层;共设机动车205辆,其中地上102辆,地下103辆;非机动车596辆,其中地上291辆,地下306辆。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

2.2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2.1 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5750.07 万元。

2.2.2 资金来源:拟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2.3 计划工期

24个月,包含工程设计、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2.4 建设地点

景洪市区宣慰大道150号  

2.5 招标范围

2.5.1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地下室(含人防)、总图、建筑、结构、消防、外墙装饰、景观、绿化、灯光、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室内(公共区域)装修立体停车库以及室外道路、市政管网等附属工程),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

2.5.2采购: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5.3施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归档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2.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3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与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另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3 企业类似业绩:

3.3.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8年4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2.7万㎡及以上或总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3.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8年4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2.7万㎡及以上或总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类似业绩不作为资格条件,仅作为业绩评分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11日至2023年517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31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www.ynjzjgcx.com)、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和中国竞彩网官方网站(http://www.jhs.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洪市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41号

联系人:王昀

  话:0691-2149200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景洪市曼弄枫79号厚基大厦八楼

联系人:苟燕

  话:1808810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