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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2012年第八批次532801009049GB00133、532801009049GB00134、532801009049GB00135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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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4-23 11: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景洪市2012年第八批次532801009049GB00133、532801009049GB00134、532801009049GB00135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景洪市2012年第八批次532801009049GB00133、532801009049GB00134、532801009049GB00135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2012年第八批次532801009049GB00133、532801009049GB00134、532801009049GB00135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景洪市2012年第八批次532801009049GB00133、532801009049GB00134、532801009049GB00135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洪市2012年第八批次532801009049GB00133、532801009049GB00134、532801009049GB00135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地点:景洪市嘎洒镇曼达村民委员会(行政区)范围内

2.3项目总投资:约6886.54万元,其中暂估建安工程费约5568.1万元、设计费191、0501万元、勘察费44、5448万元

2.4建设内容:本项目道路总长度为710米,其中500米道路红线宽25米,设计时速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剩余21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设计时速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电力工程、信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5.1勘察:工程测量、详细勘察、施工阶段补充勘察(如有)、深基坑勘察设计等,满足工程设计需要,配合招标人完成勘察文件审查及前期审批办理,取得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工作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2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和技术咨询审查;包含本项目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技术咨询审查并取得咨询报告)等;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工程验收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5.3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5.4其他:工程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6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455日历天(其中勘察预计30日历天,其中设计预计60日历天,建设工期为36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并审查合格。

2.7.2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有关要求并审查合格。

2.7.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规程等相关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4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

(1)勘察资质: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2年度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勘察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金额不低于4800万元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3.2投标人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金额不低于4800万元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3.3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金额不低于48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

3.4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4.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勘察方),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提供连续3个月(含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显示人员姓名)。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提供连续3个月(含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显示人员姓名)。

3.4.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含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显示人员姓名)。

3.4.4项目副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含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显示人员姓名)。

3.4.5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提供连续3个月(含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显示人员姓名)

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中标人擅自更换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近三年(2020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近三年(2020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4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2020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勘察、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勘察、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5.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处罚(提供网页截图)及以查询的方式向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获得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信用记录”相关查询记录信息(此条仅针对施工项目企业),若中标人存在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相关承诺书及说明格式如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无规定格式的格式行拟定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423日至2023427日,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并前往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领取CA数字证书。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后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网络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400-6727-66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进行网络报名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160930分。

5.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以及未按指定方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6.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远程解密。

6.2投标人应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电子投标文件。

因开标系统、解密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解密结果无异议。 

6.2.1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6.2.2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在系统默认3分钟内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时间截止后即开标结束。

6.2.3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2.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2.5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开标地点: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网上提交、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和中国竞彩网网(http://www.jhs.gov.cn)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 

代理机构:

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景洪市勐遮路5号

地    址:

景洪市清泉路6号

联系人:

杨佳宏

联 系 人:

赵双艳

电  话:

18088105254

电    话:

1590881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