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品处置公告〔2017〕9期
- 来源 :景洪市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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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2-05 12:45
景洪市打私办2017年4月8日至2017年11月28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小街边防派出所移交车牌云KA7174、云KJ2893、云K09525、云KC4275、云KH9846、云FN3212、云KG3207、云KN6101、云GDF781、云A9SU65、云A71297、云A1231Z、云KA6699、云AU2M90、云KM4344、无牌三轮车1辆拉运及两次在曼播村小路旁查获涉嫌无照经营的汽车机油96件共288瓶(每件3瓶、每瓶6升)、汽车机油109件共1090瓶(每件10瓶每瓶1升)、刹车油17件共204瓶(每件12瓶每瓶0.5升)、电子垃圾2吨、植物油116桶(每桶18升)、玉米6.45吨、白糖11.5吨、力宝精161件、椰奶45件、方便面7件、红酒木箱装43件(每件12瓶共516瓶)、红酒木箱装35件(每件6瓶共210瓶)、红酒纸箱装48件(每件6瓶共288瓶)、胶水160件、百货20件、经书40件、红牛350件、棕榈油44件(每件12瓶每瓶1公升共528瓶)、棕榈油97件(每瓶2公升每件6瓶共582瓶)、面包16件、泰国茶7件、杂货47小件、杂货4大件、百货156件;2017年11月27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大开河边防检查站移交车牌冀JR3157、冀T1085涉嫌无照经营的白糖66.9吨;2017年5月10日至11月27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景哈边防派出所移交车牌云K48608、云K58050、云KR6611及无牌车一辆拉运涉嫌无照经营的轮胎32条(规格265:15条、规格305:6条、规格295:3条、规格275:3条、规格245:1条、规格235:2条、规格255:2条)、杂货62件、电子垃圾8件、西米1.56吨;2017年3月22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嘎洒派出所移交无牌车1辆拉运涉嫌无照经营的杂货38件;2017年11月4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勐龙派出所移交车牌云KN2428拉运涉嫌无照经营的红牛113件;2017年11月17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海关缉私分局移交在景洪市机场老路旁查获的涉嫌无照经营的电子垃圾31件、红酒470件(每件6瓶共2820瓶);因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物品须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至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地址:景洪市景德路30号,联系电话:0691—2122687)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景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