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品处置公告〔201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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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1-20 04:53
无主物品处置公告〔2017〕8期
景洪市打私办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11月13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小街边防派出所移交车牌云K32925、云K58817、云KA2643、云K11994、无牌三轮车两辆拉运涉嫌无照经营废旧衣服15.85吨、白糖2.75吨、汽车轮胎37条(205型:7条、215型:19条、225型:7条、245型:1条、235型:1条、195型:2条)、摩托轮胎2条;2017年8月22日至11月1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大开河边防检查站移交车牌云AG5535、云C22126、云A0M6A8、浙HC7691、皖K9C696、云K11907涉嫌无照经营废旧衣服2.4吨、白糖6吨、大虫酒60瓶、外文标注红酒142瓶、洗面奶(大)25件、洗面奶(小)20件、泰式茶39件、调料3件、牙粉1件、橙味浓缩饮料2件;2017年10月25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景哈边防派出所移交车牌云KK7696涉嫌无照经营红牛4件、力宝精10件、棕榈油20件。因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现上述物品须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至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地址:景洪市景德路30号,联系电话:0691—2122687)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景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