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品处置公告〔201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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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6-23 04:07
景洪市打私办2017年4月28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景哈边防派出所移交车牌云KN1549拉运的涉嫌无照经营轮胎36条(规格275的10条、规格215的26条);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1日移交车牌云K20788、云K08687拉运的涉嫌无照经营柴油12.8吨;2017年5月31日移交车牌云GZ9172拉运的涉嫌无照经营白糖10.4吨;2017年6月1日至6月6日移交车牌湘D6TL99、云KG2394及两辆无牌车辆拉运的涉嫌无照经营标注外文的红牛2230件。
2017年1月16日接景洪市公安局小街边防派出所移交车牌云F43751拉运的涉嫌无照经营大米5.5吨;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6月1日移交车牌云K44526、云K26926拉运的涉嫌无照经营柴油5.01吨;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24日移交车牌云KK4305、云KK5729拉运的涉嫌无照经营白糖6吨;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移交车牌云KK4305、云AW9D57、云A9U532、云JN8193、云KM8503、三轮车拉运的涉嫌无照经营杂货95件、羊毛40件、标注外文的炼乳144瓶、面粉22袋、苏打水4440瓶、棕榈油30瓶(2公升/瓶)、红酒1518瓶。
2017年6月6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勐龙边防派出所移交车牌赣CX5033拉运的涉嫌无照经营谷子41.8吨。
2017年6月1日至6月6日接到云南省曼栋边境检查站移交车牌川R50493、云J23053拉运的涉嫌无照经营白糖54.7吨、标注外文的糯米粉19袋、塑料拖鞋2100双、硬底塑料拖鞋1440双、松紧捆扎带23000根、皮拖鞋800双、拖鞋480双、棕榈油1320瓶(1公升/瓶)、棕榈油948瓶(2公升/瓶)、植物油500桶。
因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现上述物品须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至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地址:景洪市景德路30号,联系电话:(0691—2122687)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景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