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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品处置公告(第六期)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5-15 04:19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4日接到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大开河边境检查站移交思小高速公路出州检查区执勤现场查获车牌(云AM9397)的白色重型厢式货车及拉运的炸鸡脚,重约7.95吨;2024年5月14日接到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大开河边境检查站移交思小高速公路出州检查区执勤现场查获车牌(云AJ5271)的白色箱柜车及拉运的冻鸡脚,重约4.22吨。

因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物品需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到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景洪市勐混路15号,联系电话:0691—2122687)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但是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