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关于2026年景洪市稻谷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 农用物资询价采购的公告

来源: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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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3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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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2026年景洪市稻谷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顺利推进项目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等农业生产资料询价采购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资质的经销商参加。

一、询价采购物资如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数量

最高限价

(元)

技术参数

1

三环唑

(杀菌剂)

4800

14,400.00

有效成分含量75%,要求以亩用量包装。

2

甲维·茚虫威

(杀虫剂)

4800

48,000.00

有效成分含量20%,要求以亩用量包装。

3

除草剂

6000

210,000.00

1.丙噁·丁草胺总有效成分含量≥30%

2.2·灭草松总有效成分含量460/升;

3.氰氟氯氟吡乳油总有效成分含量≥26%

4.要求以亩用量包装。

二、相关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报价资料要求:所有资料(营业资质证明文件、报价表、服务承诺书)自行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在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不接受二次报价

5.能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按时、按质供应所采购物品。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在10个日历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

、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物资询价的供应商于202663018时前邮寄或派人送至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景洪市江北街道澜沧江路27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五楼526),迟到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邮编:666100

、供应商确定

采购单位组成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质、服务质量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按程序在中国竞彩网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采购单位与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691-2562089办)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202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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