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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告知书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6-01-21 17:51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安排,现将中国竞彩网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告知书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其中,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二、各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市住建部门确定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置。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和厕所;不得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或者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和销售。

三、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市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工作,未经市住建部门授权或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

四、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要积极配合收运单位,并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做到应收尽收;要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保持收集容器干净整洁。对未经许可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按照相关法律规章予以处罚,发现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局依法查处。

特此告知。

监督举报电话:景洪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123532   

收运联系人电话19206961217

17606914589

18700725726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