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暂停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 作者 :陈婷
- 来源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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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7-04 15:23
为进一步加强景洪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景洪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现状和规划布局需要,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暂停受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新办证)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等规定。
二、暂停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区域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新申请业务。
三、暂停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恢复办理时间将根据景洪市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调整、安全条件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另行公告。
四、相关说明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可继续合法经营,但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暂停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恢复办理公告,待景洪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调整、安全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发布恢复办理许可证的公告,明确办理条件、程序和要求。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