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吴海涛、宁荣萍 )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0-22 18:14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61号
本人(单位)吴海涛、宁荣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宣慰大道144号傣乡水城都园2幢1单元2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2)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3455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海涛、宁荣萍
日期: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