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董凌、高晓祥)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55号
本人(单位)董凌、高晓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大沙坝福江苑8栋16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135242、0013524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凌、高晓祥
代理人:潘艳婷
日期: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