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文生)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44号
本人(单位)张文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农场五分场基建队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景国用(2000)字第923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文生
日期: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