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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送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景林草(执)林罚决字〔2024〕第033号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0-10 16:17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林草(执)林决字2024〕第033《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通知书》林草(执)林责通字2024〕第03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