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北城支行)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9-29 12:16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4-009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他项权证号:00032963 |
抵押权人: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北城支行 抵押人:朱凌波、张娟 |
景洪市江南滨江片区新老大桥间商住楼一期B5幢101、102 |
依据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4)云0402执异1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云0402执异160号、(2016)云0402执1384-1号执行裁定书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