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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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9-26 17:44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35号
本人(单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民族南路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景国用(2006)字第53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
代理人:赵云朋
日期: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