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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俊鑫)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9-10 17:40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21号

本人(单位)张俊鑫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景亮路9号9号公馆6幢2单元5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19)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723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俊鑫

日期: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