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颜支兰)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20号
本人(单位)颜支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小街乡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景国用(2000)字第349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景房字第179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颜支兰
日期: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