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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更正公告(冯缅花、李树琼)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8-23 17:01

因坐落在景洪市开发区2号路旁的2户业主土地分摊面积登记有误(权属来源:《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度管国用(2003)字第021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的土地分摊面积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下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法予以更正。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幢号

用途

建筑面积

土地分摊面积

更正内容

1

冯缅花

景洪市开发区2号路旁

3

住宅

144.84平方米

44.26平方米

因原两套不动产土地分摊面积均登记至李树琼名下,现将44.26平方米更正登记至冯缅花名下

2

李树琼

景洪市开发区2号路旁

3

商业

54.12平方米

16.54平方米

土地分摊面积由60.80平方米更正为16.54平方米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