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志峰、沈静松 )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186号
本人(单位)杨志峰、沈静松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大沙坝览江苑23幢2单元11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18)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483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志峰、沈静松
日期:2024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