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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变型拖拉机注销公告(2024年第一期)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7-30 16: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及《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使用年限超过9年或检验有效期届满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19台变型拖拉机进行强制注销,强制注销的变型拖拉机一律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依法拆解。请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原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的视为所有人同意无异议注销,原核发的变型拖拉机驾驶证、登记证书、号牌自动作废,如未及时交回号牌、行驶证和拆解车体,导致号牌、行驶证流失或被他人冒用、或者继续使用车辆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其所有人自行承担。

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到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原农机安全监理站)咨询,电话:0691-2210199。

特此公告

附:强制注销变形拖拉机牌证清单及牌证注册登记信息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