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以案释法:云南省统计局关于普洱市宁洱县和昭通市威信县有关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二)

  • 作者 :云南省统计局
  • 来源 :云南省统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2-01 10:40

2021年以来,省审计厅和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先后将普洱市宁洱县和昭通市威信县有关统计违法线索转交省统计局,省统计局及时组成执法检查组赴普洱市宁洱县和昭通市威信县开展执法检查。省统计局对检查发现的统计违法企业(单位)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有关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依法依规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普洱市和昭通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昭通市威信县统计违法案件

经查,昭通市威信县某煤炭生产企业2021年1至5月漏报煤炭产量统计数据,2021年6月虚报煤炭产量统计数据,威信县统计局履行审核指导职责不到位。昭通市威信县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3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对威信县某煤炭生产企业总经理助理兼计划经营部部长谈话提醒;对威信县统计局局长谈话提醒;对威信县统计局工业股股长给予诫勉问责。省统计局依法对昭通市威信县某煤炭生产企业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各地区要从上述统计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树牢虚报重报是违法、瞒报漏报也是违法的意识,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

云南省统计局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始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欢迎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向云南省统计局举报统计违法行为。

云南省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受理中心电话:0871-65103114;举报邮箱:yntjzf@yn.stat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