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扣减公告(纳昆康小区第23幢)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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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1-23 05:00
兹有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持有一本坐落于景洪市纳昆康小区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西国用(籍)字第0488号,批准使用期限:长期,用途:住宅、办公,面积:1645.79平方米。现持有房产证的购房户申请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景政办发〔2017〕77号)的第六条规定及房地一体的原则,从西国用(籍)字第048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扣除23幢住宅占地面积282.20平方米,该宗地剩余面积为1363.59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告期满后,我局将直接办理宗地扣减。
附:宗地扣减图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