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国有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公示(榕林时光三期)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1-21 04:03

西旅度管自然资源变〔2022〕02号

按照《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双版纳宝鼎置业有限公司榕林时光三期项目经济指标统一及合并登记补缴出让金的审查意见》〔2022〕—349号文件精神,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度假区片区)将对西双版纳宝鼎置业有限公司榕林时光三期项目涉及的三宗地经济指标统一及合并登记补缴出让金事宜,现予以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西双版纳宝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榕林时光三期项目,涉及三宗地,位于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宗地一,云(2019)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8210号,面积479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宿餐饮用地,使用年限40年,终止日期2052年11月28日。容积率1≤R≤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限高≤36米;宗地二,云(2019)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9843号,面积20384.0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终止日期2054年08月21日。容积率R≤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6米;宗地三,云(2020)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1716号,面积341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终止日期2060年01月19日。容积率R≤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6米。

二、地块用途调整补缴地价情况

西双版纳宝鼎置业有限公司依据2022年10月18日《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提出申请将原取得三宗地经济指标统一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10%以内商业),容积率1.0<R≤1.6,并将三宗地合并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云南建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云南建庆地评报(2022)(估)字第152号。根据评估结果显示,三宗地共需补交地价为负数-489.7189万元。按照《西双版纳州国土资源局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规划技术指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通知》(西国土资发〔2014〕50号)有关要求,测算补缴土地出让金为负值的,政府不再退还土地出让金。

榕林时光三期项目涉及的三宗地经济指标统一规划,用地面积71725.05平方米(含待征道路用地面积101.5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10%以内商业),容积率1.0<R≤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米(局部)并满足民航限高要求。宗地合并登记后,住宅用地法定最高使用年限70年,终止日期为2084年8月21日,商业用地法定最高使用年限40年,终止日期为2054年8月21日。

三、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0691-2129384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书面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度假区片区)提出。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度假区分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