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12020GB00070号边民互市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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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1-15 06:31
《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确定景洪市边民互市冷链仓储项目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的请示》已收悉。经核实,该地块位于勐龙口岸经济区内,面积74737.73平方米,不在规划区范围内,没有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
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由于地块北临景洪市跨境肉牛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项目,南临边民互市项目,为了完善边民互市产业结构,申请确定该宗地用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1月15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3日,凡是对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12020GB00070号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2134138、 0691-2136213
附件: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12020GB00070号边民互市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地块区位图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5日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12020GB00070号边民互市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2年11月15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12020GB00070号边民互市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宗地532801012020GB00070号,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面积74737.73平方米,容积率r≥0.8,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办公及生活配套用房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平方米,其他机动车停车位按需配置。
专家组成员:段从胜、陈菲、张跃胜、陈家泉、李水
专家组组长:段从胜
2022年11月15日
地块区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