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零容忍”!告庄西双景景区内一处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 来源 :景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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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6-28 09:22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建设发展的法治秩序。6月27日,景洪市江北街道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对告庄西双景景真寨一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了解,6月6日,江北街道综合执法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告庄西双景景真寨31栋的当事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约696.8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及《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江北街道综合执法队人员查明事实后,于6月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月13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确认该建筑为违法建筑;6月18日,江北街道执法人员进一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原状,但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江北街道秉持“执法为民、普法先行”理念,多次带着图纸前往现场勘验、核查违法建设规模,了解建设后投入使用需求,并与当事人开展耐心细致的沟通,围绕城市规划的重要性、违法建设的法律后果、经济损失、安全隐患等内容深入普法,逐步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促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经教育引导,当事人最终认识到违建的危害性,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整改。6月27日,在执法人员的监督协助下,施工队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此次违法建筑拆除行动,充分展现了江北街道坚决维护城市规划和遏制新增违法建筑的鲜明立场,持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违建整治的决策部署,实现“拆除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执法效果,将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遏制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江北街道将坚持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强化网格化巡查检查机制,实现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