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景洪市景讷乡弯角山村委会松山林、松毛林村民小组2013年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督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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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7-07 10:53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于2015年6月28日到景讷乡对景讷乡弯角山村委会松山林、松毛林村民小组2013年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3年,松山林、松毛林村村民小组发生野生动物肇事后,景讷乡林业站进行了初步查勘,之后保险公司未对肇事灾情进行复查(此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查勘过程中曾与松山林村民小组村民发生争执)。2014年初,保险公司开始理赔肇事事宜,因乡林业站查勘灾情面积大、理赔数额较大(乡林业站初核金额200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2014年10月14日—19日,2014年11月3日—4日,2015年1月9日,2015年3月17日,2015年4月24日,2015年4月28日,西双版纳州林业局、景洪市林业局、太平洋保险公司版纳中心支公司、景讷乡政府、景讷乡林业站、景讷乡松山林、松毛林村小组村民多次协调理赔方案,均未果。
据了解,根据与保险公司的协商,市林业部门与景讷乡政府已对松山林、松毛林村两个村民小组2013年野生动物肇事受损面积进行重新核算(但仍有30户村民未同意重新核算面积),重新核算后的材料已送太平洋保险公司版纳中心支公司,目前太平洋保险公司未确定具体补偿方案。
为使此事项尽快解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继续跟踪督办此事。
景洪市政府督查室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