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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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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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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发20168

 

中共景洪市委  中国竞彩网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3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发〔2015〕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景洪民族工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力推动景洪民族工作科学发展

(一)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景洪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有傣、汉、哈尼、布朗、基诺等13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70.2%。全市各项工作都与民族工作密切相关、紧密相连,民族问题始终是景洪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民族关系始终是景洪最重要的关系,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景洪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做好民族工作为首要任务,都必须首先考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

(二)始终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维护祖国统一,这是国家最高利益所在、各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这是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民族工作的主题;必须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这是国家统一之基、精神力量之魂;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这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三)切实明确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把改革开放作为发展的内生动力,着力构建各民族共建共享小康格局,着力加大扶贫攻坚的力度,着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谱写好中国梦景洪篇章。

二、紧紧围绕与全州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主动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步伐

(四)努力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牢固树立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个定位”,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全省全州战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千方百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好”的前提下,能快则快,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增长速度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五)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路网、航空网、能源网、水网、信息网“五网”建设,完善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协助做好玉磨铁路、小磨高速公路、景打高速公路、西双版纳机场扩建、橄榄坝电站等项目建设,实施好景哈大桥、景宽公路等通乡镇公路、桥梁工程,突出抓好行政村道路硬化、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民生工程,全面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条件。加快推进“宽带乡村”试点以及4G通信工程,提高网络覆盖率。健全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六)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走绿色发展之路,培育壮大特色生物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加工制造产业、健康养生产业、现代服务产业“生态经济五大产业”。以生物农业、生物林业、生物医药、生物种业、生物能源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生物产业;以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为突破,推动传统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健身康体、商务会展、避寒旅居等现代旅游转变;以橡胶制品制造、普洱茶精深加工、傣药南药、生物保健品、民族工艺品为核心,加快发展加工制造产业;以医疗保健、养生养老、温泉疗养为引领,大力发展健康养生产业;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信息、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推进商贸物流繁荣发展。

(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促进城市与城镇协调发展、产业与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充分发挥“热、傣、水、边”的特色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高聚集产业、促进就业、改善生活、辐射带动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经营和户籍改革等保障,加快旅游特色小镇建设,构建以特色旅游小镇为核心的城镇化格局。继续推进新农村(新农场)建设,打造省、州示范村。力争到2020年,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大7平方公里以上,城镇化率提高到57%,景洪成为连接东南亚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国际精品旅游城市。

(八)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严格按照《景洪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改革,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坚持以开放添活力,借助澜湄合作机制启动契机,加强与周边国家、地区在农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合作交流,打开对外开放新局面。完善与东南亚国家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提高便捷化程度,降低成本,拓展优势。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针对性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知名企业入驻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到东南亚国家开发资源、开拓市场。

(九)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抓好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水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工作,抓实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绿色创建、环保宣传等各项工作,严打非法侵占林地、乱砍乱伐、乱捕滥猎等违法犯罪活动,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到2020年,全市各类保护区总面积保持70.89万亩以上,建成环境友好型胶园48万亩、生态茶园25万亩和珍贵用材林35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84.48%以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地表水基本达到三类水质以上,土壤污染的问题得到全面预防和治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率达到85%和100%,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市。

(十)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清致贫原因,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实施好“五个一批”工程,全面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综合采取产业扶持、贷款贴息、易地扶贫、科技培训等扶贫开发措施,分类扶持、精准施策。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和生态环境保护。创新扶贫开发考核评价机制,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2017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十一)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每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把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投向农村,不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保障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扎实做好禁毒防艾、边境管控、反恐维稳、社会治安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严防严控“黄赌毒”对各民族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侵蚀和毒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定、社会和谐。

三、不断夯实民族团结社会基础,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十二)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及配套法律规章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加强普法和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各族群众遵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对涉及民族因素的人民内部矛盾,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坚持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不论什么民族出身,信仰何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强化民族工作部门监督检查职能,推进民族工作依法行政。

(十三)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充分继承发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精神品质,充分激发各族群众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自觉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中华民族结合起来,把热爱家乡与热爱祖国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和归属,在思想深处形成和固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为引领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十四)营造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良好局面。大力弘扬“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鼓励各族群众日常交往“认老庚”、民族节庆互动交流、共建共享美好社区(乡村)、各族学生同校共班。组织开展各民族互帮互助、跨区域务工等活动。组织不同民族地区的基层干部群众互相参观考察、进行文化交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每名学生会讲一个少数民族故事、会唱一首少数民族歌、会跳一支少数民族舞、会演奏一种少数民族乐器活动。形成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十五)推动各民族均衡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集中力量对贫困乡,基诺族、瑶族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及所辖自然村,以及布朗族、拉祜族等特困民族、散居民族、人口较少民族和少数民族深度贫困群体等特殊贫困区域、特殊贫困群体进行特殊扶持,实施产业扶持、安居工程、异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逐步实现水、电、路、房、环境整治“五到户”。同时,采取免费就业培训的政策,促进贫困地区群众进入城镇就业,保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速度快于全市平均发展速度,加快缩小发展差距,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

(十六)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民族工作。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机构,设立社区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岗位。逐步完善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学、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突出做好少数民族大学生、城镇少数民族贫困群体就业工作,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和创业发展。健全城市少数民族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城市少数民族的文化需求和文化表达。尊重少数民族在传统节日、饮食、丧葬等方面的风俗,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市级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散居民族工作的指导,优先安排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民生扶持项目,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使辖区内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当地平均水平。

(十七)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中国竞彩网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数在农村,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大力推进农村“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话、通邮政、通互联网、通广播电视”“七通工程”,加快提高农村教育、科技、卫生、文化4项重点事业,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路、通电、通安全水、通邮政、通广播电视以及信息网络、通信信号全覆盖,行政村村村有活动场所、文化室、科技室、篮球场、文艺队。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力度,提升乡村医务人员服务水平。

(十八)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把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双语”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逐步实施学前免费教育,逐步实现中职免费教育。增加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补助,稳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好民族中学和民族小学,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力,深入开展“双语”教育,为民族文化传承奠定基础。免费培养“双语”教师,对“双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每年委培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大学生,中等职业教育每年定向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把“双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十九)发展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发展。着力提升少数民族文化品位,使少数民族文化和大众文化、时尚文化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文化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编制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加大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实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做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培养民族文化乡土人才。提高中国竞彩网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和文物合理利用效率,做好全市文物保护“四有”建设、消防安全等工作。积极落实云南省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加快标志性民族文化设施建设,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民族文学、艺术、影视、戏剧和新媒体等作品的创作传播。加强民族文化对内对外交流,加大对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开发、编写和出版的补助,将优秀的民族文化公共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

(二十)健全维护民族团结长效机制。加强对民族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不断强化对民族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每年9月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生动实践、各民族团结互助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目标责任制的考评机制。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建立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机制,做到政治上尊重,工作上关心,思想上引导,生活上照顾,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民族团结、咨政建言、协调关系、引导群众、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把代表人士紧紧团结在党和人民政府周围。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正确对待和处理各族群众的合理诉求和特殊需求。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一)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确保宗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确保宗教活动在宪法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宗教界人士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二十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认真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大力推进“十大工程”、“十大保障”,加快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七进”工作。下达任务,选定重点,与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化解基层矛盾、改善民生、促进民族互帮互助相结合,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农场)、进社区、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及时发现、总结、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夯实“细胞工程”。扎实实施“15885”示范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完善细化措施,以省级补助、州级专项支持、市级整合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景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基诺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28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民族特色村,28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和3个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民族工作有效落实

(二十三)加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健全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高民族工作部门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当好党和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民族工作,明确专兼职人员做好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民族事务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要安排和保障民族工作经费,不断增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机动金等民族专项经费的投入。

(二十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族干部队伍。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长期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保持干部队伍合理结构。健全市、乡镇(街道、农场)二级教育培养体系,把少数民族干部的学习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少数民族干部交流机制,加大从市级机关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到乡镇(街道、农场)党政班子任职(挂职)和从乡镇(街道、农场)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到市级机关任职的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全市乡科级后备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应不低于60%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争取全市世居少数民族都有1名以上乡科级领导干部,努力实现各民族乡科级干部比例与其人口数占全市总人口数的比例大体相适应。全市乡镇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应不低于60%,形成各民族干部结构合理的梯次。鼓励各级干部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在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村干部中,设立少数民族岗位。建立基层人才特别招录机制,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标准。

(二十五)加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这条主线,突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市、乡镇(街道、农场)、村(社区、生产队)、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域,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扩大党组织覆盖面。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好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大力推进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军警民共建”深化党建固边活动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完善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民族地区农村基层体系,坚持开展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和返乡服务群众活动。逐步增加村(社区)基层组织工作经费,提高基层干部待遇。

(二十六)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内容,作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履职、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