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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2015年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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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5-05-13 11:22

景政办发〔201530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2015年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2015年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竞彩网   

20154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2015年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

为预防登革热疫情暴发流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云南省登革热监测与防控方案(试行)》(云卫办疾控发〔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景洪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防控机制。形成“组织不散、投入不减、机制不变、监测不弱、督查不松、宣传不退”的工作态势,通过采取科学、有力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登革热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为景洪市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成立景洪市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俊杰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培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员:赵继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跃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小福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俊杰   市财政局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宏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晓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昌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开成   市农业局副局长

             市林业局党总支书记

        岩香陈   市水务局党支部书记 

        卜椿洧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天局   市卫生局局长

             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市旅游局副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刀应华   市疾控中心主任

        罗景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邓裕亮   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

合技术中心主任

        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艳萍   勐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嘎洒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景哈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勐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袁崧强   基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艳红   勐养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孙云波   景讷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中国竞彩网人民政府副乡长

        刘志刚   普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勐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陆继平   景洪农场管委会副主任

             中国竞彩网管委会副主任

        陈永华   橄榄坝农场管委会副主任

        陈保清   勐养农场管委会副书记

        刘鸿义   大渡岗农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天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范忠友、刘芳、陶正兴、黄强、邹建红、黄跃松等同志组成。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市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应急物资。

三、任务分工

根据“有效监控、控制扩散、追踪索源、管理传染源”的防控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职责到位,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加强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一)宣传部门:结合夏秋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普及登革热防治知识,宣传卫生防病常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防蚊灭蚊、预防疾病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定期开展预防控制登革热宣传,组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全市“消灭蚊子,预防登革热”的公益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自觉参与防治登革热行动。

(二)卫生部门:加强各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培训,加大登革热疫情及蚊媒的监测和检测力度,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病人,规范做好疫点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积极开展病人救治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乡镇、农场管委会和社区开展防控工作。

(三)爱卫办:负责组织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全市统一防蚊灭蚊行动,对各单位、部门、乡镇、农场管委会和社区防蚊灭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大对出入境人员登革热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监测检测,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并及时向市疾控中心通报。负责协助市疾控中心完成辖区蚊媒监测和重点区域的灭蚊监督指导工作,协助完成口岸疫点处置相关工作;根据境外疫情情况对出境人员(旅游、劳务、商务等)采取必要的防蚊措施。

(五)住建部门: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的防病知识宣传和灭蚊防病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园林绿地、闲置空地和环卫设施灭蚊等除四害措施。负责对各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以及城区公厕等环卫设施和场所的消杀灭蚊;对建筑工地灭蚊和消除蚊虫孳生地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已建成小区物业在小区范围内开展灭蚊和消除蚊虫孳生地等工作。

(六)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各类学校和幼儿机构搞好环境卫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灭蚊并清除蚊虫孳生地。将预防登革热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充分利用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模式,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学校要对所有学生讲授一节预防登革热健康教育课,并发动学生回家清除蚊虫孳生地。

(七)水务部门:做好农村改水、河道卫生治理,组织疏通沟渠,清除河道淤积。

(八)食药监部门:负责对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药品、保健品及化妆品等相关行业的防病知识宣传,对监管对象开展灭蚊和消除蚊媒孳生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其经营范围内的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加大对药品的监管,保障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

(九)林业部门:负责对全市木材加工企业的防病知识宣传,对各加工企业开展灭蚊和消除蚊媒孳生地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其经营范围内的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促进业主加强对境外从事木材加工务工人员的管理,并提供必要的防蚊设施。

(十)工商部门: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废旧轮胎收理场、各类集贸市场的防病知识宣传,对各类集贸市场和非星级的宾馆酒店、小旅社业主灭蚊和消除蚊媒孳生地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其经营范围内的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

(十一)公安机关、派出所:负责辖区出租房业主和住户的防病知识宣传,确保其经营范围内的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入户宣传工作。

(十二)外事部门:负责对外联络,加强中缅双边的联防联控协调工作,建立跨境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到防控关口外移,及时、定期互通疫情信息。

(十三)商务部门:负责涉外企业、内贸企业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出境务工要做好防蚊措施,入境后要及时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排查,并随时观察,如有发热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十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部门:完成宣传部门安排的宣传工作;负责出境旅游人员防病知识的宣传并督促其采取必要的防蚊措施。督促指导各旅游宾馆、文化娱乐场所、景区认真落实好灭蚊和消除蚊媒孳生地各项措施,确保其经营范围内的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

(十五)国土部门:负责城区未开工建设已售空地的监管,督促业主对空地采取必要的防蚊、灭蚊措施,确保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

(十六)财政部门:负责登革热防控工作经费的保障,加强监督防控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七)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检查督导工作组,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登革热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登革热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惩;对造成登革热传播流行后果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八)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本辖区登革热防治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辖区内登革热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治需要投入必要的工作经费,防止登革热的发生与流行。组织发动、督促检查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治动,特别要加强对辖区内废旧轮胎、物品收购点的管理,定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水,消除室内外蚊媒孳生地。同时,要组织专门队伍对重点区域开展灭蚊消杀工作,确保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入户宣传工作。

四、防控措施

(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爱国卫生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老一辈革命家结合中国实情,政府主导,发动群众,整洁家园,卫生防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伟大创举。我们要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防控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因地制宜,切实落实好清除积水,消除蚊媒孳生地,每月开展灭蚊消杀一次(重点时段69月,每月2次),加大媒介控制力度,阻断传播途径。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周五定为“爱国卫生清扫日”。各级各部门要按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并将本单位、本区域开展活动情况在每次结束后三天内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邮箱302743582@qq.com)。

(二)加强疫情监测和发热门诊病例排查,提高预警预报能力。疫情监测是防控工作的触角和视觉,市疾控中心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布点,加大疫情监测的力度,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对布雷图指数超标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预警,督促并指导开展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预检分诊及加强发热门诊工作,落实首诊医生责任制,及时排查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实做到“发现一例,隔离一例”,严防疫情扩散。卫生、边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疫情信息通报和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控制输入性疫情的扩散传播。

(三)规范病人隔离治疗和管理。指定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州人民医院为景洪市登革热定点收治医院,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或确诊登革热病例要及早由专人转送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组建医疗专家组,加强医护人员业务培训,规范隔离措施,在病房安装防蚊设施并开通绿色通道。加强病人隔离期措施,确保传染源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重症病例由州人民医院统一收治,由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治疗,必要时转送上级医疗机构救治。

(四)完善疫点监测和处置。一旦发生疫情,做好病人追踪调查、随访和治疗,合理划定疫点,及时高效对每个疫点进行规范处置。疫点的划定和处置由卫生专业部门进行划定与处置,各单位、部门、街道、乡镇、农场管委会和社区、村小组、作业区做好协调配合。未出现疫区的区域,日常灭蚊消杀工作由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农场管理委和社区、村小组、作业区自行购买药品组织消杀,卫生部门负责技术指导。

(五)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防病技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板报、手机短信、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和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登革热防控知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引起社会恐慌,保持社会稳定。发动群众自觉行动起来,清除室内外蚊虫孳生场所,预防登革热。市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宣传资料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动员辖区住户使用纱门、纱窗、蚊帐、涂抹驱蚊剂等措施,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住户使用有效防蚊措施率不低于90%

(六)做好登革热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做好防蚊、灭蚊等药械储备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储备检测试剂和消杀药品,对所需设备进行一次保养和维护,确保疫情一旦发生能及时投入处置。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将登革热防治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要迅速广泛开展以灭蚊和消灭蚊虫孳生地、综合整治环境卫生为重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采取灭蚊防蚊措施,要突出落实环境的治理和各种防制措施,填洼地,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各种类型盆罐积水,对一些大型水体,如闲置工地、地下室、防空洞等积水,应采用抽水排放、养鱼、定期投放药物等办法;同时,做好单位环境、居民住户、牲畜棚(特别是猪圈)、厕所、学校周围等场所的灭蚊喷洒,彻底清除垃圾、疏通水沟,消除成蚊和幼虫,降低蚊虫密度,切断传播途径,有效控制蚊虫的孳生。

(二)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登革热防控工作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特别是要重点做好公共卫生环境和居家环境整治,持续开展轰轰烈烈的以灭蚊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清除蚊子孳生地和栖息环境,有效防止蚊子孳生,切断传播途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办公场所、生活区、片区,主管行业、人群的入户宣传工作,指导督促家家户户做好灭蚊工作,实现防治知识全覆盖,有效预防登革热疫情发生。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四害孳生地整治活动,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督查组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防控工作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通报批评以后仍整改不到位,追究行政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