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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浏览 :
  • 发布时间 :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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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16〕18号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7号)文件及《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西双版纳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发〔201416号)要求,现结合景洪市实际,将《景洪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竞彩网   

201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7号)文件,《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西双版纳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发〔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国竞彩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有效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原则。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根据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对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完善和规范,不是重新调整农民的承包地,不得推倒重来,不得重新发包。必须在巩固二轮土地延包关系的基础上,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面落实到户,保持二轮农村土地延包关系稳定。

2. 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要坚持阳光操作,将工作的目的、意义、步骤、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4. 坚持民主协商,群众满意的原则。充分依靠农民群众,通过民主协商方式,解决各种矛盾和困难,让农民群众满意。重大、复杂、涉及面大的疑难问题,要尊重群众意愿,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5. 坚持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块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6. 坚持市统筹和领导、乡镇实施的原则。要始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地开展工作;并根据中国竞彩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补换发证工作为基础,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目的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探索经验,为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增加农民财产收入和促进农村发展奠定基础。

2014年根据中央、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确定勐养镇为确权登记试点乡镇,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景洪市的确权登记工作全面推开,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清理核实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承包,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对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资料。

(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二调面积为基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成果为依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籍调查勘测标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实测结果经村(组)公示、乡(镇)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市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要求,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登记簿的,要依据上述规定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

(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日常管理。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完善,变更或者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一是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二是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三是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四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五是因婚姻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六是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七是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八是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九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五)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专指承包集体土地的专项承包合同),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市人民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

(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实现档案工作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同步验收。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七)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购买农业部推荐的农村土地管理信息化软件,构建景洪市农村土地管理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规范化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底)

1. 成立机构。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委农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农业和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档案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和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村(组)成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工作。

2. 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 宣传发动。各级都要及时召开确权登记工作部署动员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开展工作。重点放在组织召开村民会议上,要将确权登记工作宣传到户,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主动参与到确权登记工作中来。同时,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宣传,为确权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组织培训。一是人员安排、抽调过程中,严格执行精挑细选;二是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充实队伍;三是对工作组人员进行纠纷调处、发包承包、登记发证、档案建立、编号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明确操作程序,熟悉表格填写要求;对绘图人员进行制图培训,掌握地形图勾绘和经营权证附图制作要领;对计算机录入人员进行软件操作方面的培训,提高对系统软件的使用能力。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 摸清承包底数,编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各村要成立实施小组,逐组逐户收集二轮承包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经营权证书和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借助国土二调资料或航天航空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 入户权属调查,核实登记资料。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由村组实施小组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

3. 实地测量地块,形成地籍草图。根据基础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技术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的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图。

4. 进行公示确认,形成电子数据。由村(组)实施小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两次公示期均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将地籍图报乡镇确权登记办公室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录入,形成电子数据上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测绘公示阶段(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1. 勘测定界。组织技术人员,采用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补换发证工作成果相一致的坐标系统,测绘编制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图。

2. 公示确认。将地籍草图对应户籍信息进行公示确认。确认无误后由乡镇汇总报市级人民政府。

(四)登记颁证阶段(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 建立健全登记簿。根据乡(镇)上报资料,市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2. 颁发证书。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由市级人民政府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

4. 归档保存。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级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市领导小组组织对乡(镇)、街道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登记工作不彻底、走过场等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和国家惠及民生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稳定农村发展基础,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各级应明确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强力推动工作的开展。乡镇、街道、村(组)要成立地籍调查、权属纠纷调处、确权登记等工作组,确实抓好具体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落实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要确实保障和落实工作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确权登记工作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人员的招聘工作。保证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备,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上下左右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农委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政策研究指导工作;农业和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工作经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人员的招聘和后续管理工作的人员配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等相关资料;政府法制办负责法制建设和制度规范;测绘部门负责测绘数据资料和测绘技术支持;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承包农户的户籍资料;保密部门负责对参与测绘单位的保密资质进行审核把关,做好相关地理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林业部门负责与林权有关的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代码等相关资料;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信访部门负责做好地区信访维稳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为工作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妇联负责维护妇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金融部门负责确权登记后信贷有关工作;督查部门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跟踪督查和落实。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办公室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组织督查,确保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