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菜秧河流域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06-29 03:34

景政发〔2017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经六届市委常委第20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景洪市菜秧河流域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竞彩网   

20176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菜秧河流域严打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全面整顿菜秧河流域侵占河道、违规建设、私开路口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景洪良好的河道资源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324日起,用15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河道管理、公路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严厉打击菜秧河流域侵占河道、违规建设、私开路口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河道资源开发秩序,推进菜秧河流域管理,有效遏制并打击侵占河道、违规建设、私开路口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措施

(一)清理违规建设,严打非法行为。对菜秧河流域侵占河道、违规建设、私开路口行为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未经国土、水务、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要求开展侵占河道、违规建设、私开路口的行为坚决予以拆除并严厉打击。

(二)做好单项方案,规范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景洪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制定单项打击方案,规范行政许可,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此外,市水务局加快编制《菜秧河河道规划》,划定河道红线,加强常态化管理。

(三)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体制,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及《菜秧河河道规划》要求,进一步理顺菜秧河流域管理体制,水务、国土、路政等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能职权建立菜秧河流域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和加强菜秧河流域的监督管理,河流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统一领导,确保菜秧河流域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景洪市菜秧河流域严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打击清理工作中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组      长:白  玲  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刀加强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贾胜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  波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文武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金家荣  西双版纳公路局副局长

魏志斌  西双版纳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副大队长

邓凌斌  景洪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岩  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曾  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旭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云华  市水务局局长

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岩香比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李  丹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定勇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赵继海  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徐  忠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红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唐建明  市司法局局长

李琼丽  市财政局局长

王  星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  旗  市防洪办公室主任

郭慧芳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张思君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朝文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刘云华  景洪公路管理分局局长

张绍发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络组、宣传舆情掌控组、调查摸底组、方案制定组、法律指导组、执法组、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访维稳组9个组。

(一)协调联络组(6人)

组  长:李  丹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徐  忠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岩  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云华  市水务局局长

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岩香比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职  责:一是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协调各部门、各工作组关系,抽调相关工作人员;二是督促各工作组人员到位及开展工作;三是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市供电局、云南农垦电力有限公司发布断电通知;四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宣传舆情掌控组,分为两组(14人)

1. 第一组:(10人)

组  长: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岩香比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职  责:一是开展行动前期法律法规制度宣传;二是发布违法建筑、侵占河道、私开路口整治公告;三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第二组:(4人)

组  长:赵继海  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俞  忠  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职  责:一是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及时做好舆论处置工作;二是密切关注网上动态,做好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三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调查摸底组(10人)

组  长:岩  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陈云华  市水务局局长

        邓凌斌  景洪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岩香比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职  责:开展对违法用地、侵占河道和私开路口的细致调查,确保查清每一宗违法用地、每一处侵占河道、每一个私设路口的具体情况。

(四)方案制定组(5人)

组  长:陈云华  市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邓凌斌  景洪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岩  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星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  旗  市防洪办公室主任

职  责:一是市水务局根据《防洪法》制定《菜秧河防洪规划》,划定菜秧河河道红线,并制定违法占用河道整治方案;二是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法》,制定违法用地整治方案;三是景洪公路路政大队根据《公路法》,制定私开路口、侵占路产整治方案。

(五)法律指导组(4人)

组  长:李定勇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唐建明  市司法局局长

职  责:市司法局负责执法现场的公证摄录,确保打击清理整治行动合法合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进行审查把关。

(六)现场执法组,分为两组(50人)

1. 第一组

组  长:岩  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曾  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岩香比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2. 第二组

组  长:陈云华  市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邓凌斌  景洪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人员组成:由景洪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勐养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一是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资产评估;二是对违法建筑、侵占河道、私开路口进行拆除和封堵;三是执法中所需的装载机、挖机、吊车、运输车辆、切割机等工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

(七)现场保卫组(20人)

组  长:李红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思君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郭慧芳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赵  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张仁位  勐养镇武装部部长

        舒  宁  市公安局江北派出所副所长

        周嘉军  市公安局勐养派出所所长

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勐养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一是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现场滞留人员进行控制调查,查清违法违规建筑幕后组织者;二是保障现场执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三是在执法过程中进行交通管制;四是防止现场人员因情绪过激纵火,若发生火情及时扑灭;五是若突发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开展救助。

(八)后勤保障组(7人)

组  长:李琼丽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张绍发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职  责:一是做好行动资金保障工作(含聘请人员费用、机械车辆使用费等);二是做好行动人员餐饮供给、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三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信访维稳组(6人)

组  长:李朝文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岩香比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职  责:开展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无闹访、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3月24日4月30日)。成立景洪市菜秧河流域严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组,对菜秧河河道范围及周边公路沿线的侵占河道、违规建设、私开路口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公告责令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自行拆除所有违法违规建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日2018年3月3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对菜秧河流域及公路沿线违法行为分完善手续和清理两类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侵占河道、违规建设、私开路口行为,并按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78宗地块分两类进行处置。

第一类:完善手续类。共22宗(街道办段20宗、勐养段2宗)。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完善手续。

第二类:清理类。共56宗(街道办段43宗、勐养段13宗),其中16宗为土地平整阶段,40宗为建筑物。建筑物面积:57490.9平方米(街道办段51907.9平方米,勐养段5583平方米)。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4月1日5月31日)。总结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和经验,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由联合执法工作组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制定菜秧河河道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规范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和全体行动人员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上来,认真做好处置工作。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消除松懈麻痹思想,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坚决完成任务。

(二)各工作组要按照方案要求,对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按时到位,认真履职。

(三)全体人员必须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在接到命令后,迅速按要求赶到指定地点,按照职责任务平和、文明、理性的开展工作。

(四)全体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行车安全,行动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

(五)该工作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打击清理整治完成时限15个月。

 

附件:1. 景洪市菜秧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清理整治工

作的实施方案

2. G214线勐景公路道口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3. 景洪市菜秧河流域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附件1

景洪市菜秧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清理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景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20162020年)》、《景洪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重点打击在菜秧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修建妨碍行洪安全、影响河势稳定的建筑物、构筑物。为确保菜秧河河道行洪安全,保障沿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此,景洪市将对秧河河道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一、组织领导

为统一领导确保拆除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顺利实施,经市水务局研究决定成立景洪市水务局菜秧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拆除违法违规建筑行动工作小组,负责拆除工作中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协调处理拆除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组  长:陈云华   局  长

成  员:王  星   副局长

        王  旗   防办主任

        吴  刚   水土保持站站长

        康志强   水政股股长

        张卫疆   安监办工作人员

        宁  杰   水政工作人员

        捌  二   水政工作人员

        许云伟   防汛办工作人员

        李贤哲   水土保持站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设现场指挥:

指挥长:陈云华   局  长

副指挥:王  星   副局长

成  员:王  旗   防汛办主任

        吴  刚   水保站站长

        康志强   水政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监督组、协调联络组、情报信息组、政策指导组、公证摄录取证组等4个组。

二、工作任务

勐养镇菜秧河村至街道办曼外村,全长19.6公里,拆除违填违建30宗,拆除违填12宗,共42宗。其中街道办区域违填违建26宗,拆除违填7宗。勐养镇区域违填违建4宗,拆除违填5宗。违填总面积:9.6万平方米(其中:违建26宗,面积1.5万平方米);

三、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75 1日至20171231日。

地点:勐养镇菜秧河村至街道办曼外村段菜秧河流域。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取证阶段。(时间201752日至2017530日)

调查取证组长: 李贤哲  水土保持站工作人员

成        员: 康志强  水政工作人员

               宁  杰  水政工作人员

               捌  二  水政工作人员

               邓宇飞  水勘队工作人员

               谢善斌  水勘队工作人员

               许云伟  防汛办工作人员

(二)发布公告、陈述、听证、编制法律文书、拟做出拆除决定报批阶段。(时间201761日至2017731日)

听证组长:李贤泽  水土保持站工作人员

成    员:康志强  水政工作人员

          宁  杰  水政工作人员

          捌  二  水政工作人员

          邓宇飞  水勘队工作人员

          谢善斌  水勘队工作人员

          许云伟  防汛办工作人员

(三)拆除准备阶段(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要求违填违建主动拆除违法建筑;要求在现场住宿人员搬离;要求仓储物资搬走;要求违填恢复现状。现场断水、断电,人员安全撤离,建立警戒线。证据、物品保全组公证处对违法建筑内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并现场公证。

(四)拆除实施阶段(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生效的法律决定书,对违法建筑不主动拆除,人员不搬离,仓储物资搬走,违填不恢复现状。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首先拆除跨河建筑物的曼外新寨、外籍户梅树军、刘玉忠、王阿拉3宗。

其次拆除勐养镇菜秧河村至街道办曼外村段39宗。

五、拆除费用

拆除违建估算总费用:183.62万元

(一)首先拆除的违法违建业主:刘玉忠、王阿拉、梅树军等3宗。

拆除硬化地板总面积3800.5平方米,违建面积2177.5平方米。

拆除违法违建建筑费用:硬化地板 11.4万元,钢架房屋 6.6万元,拆除物车辆运输3.18万元。合计费用 21.18万元。

(二)其次违法违建业主:勐养镇菜秧河村至街道办曼外村段违建27宗。

拆除硬化地板面积228万平方米,违建其中彩钢瓦钢架:201万平方米,砖混房屋0.27万平方米。

拆除违法违建建筑费用:硬化地板拆除68.万元,钢架房屋603万元,砖混房屋945万元,拆除物车辆运输24.72万元。合计费用 162,44万元。

六、拆除工作要求

(一)由指挥长安排工作人员配合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完成现场警戒,做好处理突发事件准备工作。

(二)由现场副指挥安排工作人员配合相关部门清理现场人员,疏散围观群众。

(三)由技术人员配合拆除部门对拆除建筑物进行确定。

(四)由于菜秧河位于中国竞彩网交通要塞,河道干流主河道涉及周边多个村寨,人、车流量大,涉及违法户众多,容易出现众多安全隐患,同时涉及面广,执法难度大,望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门行动临时指挥部,由市纪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公安、交通、环保、国土、卫生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附件2

G214线勐景公路道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景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景洪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在景洪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景洪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对辖区勐景二级公路平交道口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在确保公路安全、完好的前提下,尊重历史,同时尽可能满足公路沿线企业、百姓合理合法的生产、生活出行要求,使公路设施服务本地区经济的功能最大化。经综合分析每一个平交道口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该路段平交道口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积极稳妥顺利实施,经景洪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研究决定成立景洪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勐景二级公路平交道口整治行动工作小组,负责整治工作中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协调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组 长:邓凌斌 大队长

    罗啟文 教导员

副组长:肖高胜 副大队长

成 员:吴绍平 路政员

    尹永临 路政员

    王 斌 路政员

    李本俄 路政员

    陈国强 路政员

    黎建阳 路政员

       龚丕云 路政员

领导小组下设执法监督组、协调联络组、行政审批组及调查取证组4个组。

2017330日景洪路政管理大队实地调查并对照档案资料,经统计勐景二级公路平交道口平交道口现存115处,其中20097月份以来经路政审批许可设置平交道口3处。需要采取整治措施的道口112处,根据整治措施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1. 可直接办理增设平交道口手续的5处;

2. 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规范改造后可办理增设平交道口手续的23处;

3. 可进行合并处置的平交道口有19处,合并后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设置的可办理增设平交道手续;

4. 需政府或村集体研究整治方案的平交道口有26处;

5. 需强制取缔的平交道口有39处。

二、实施步骤

(一)取缔准备阶段。制作并完善第5类整治类别(39处需强制取缔)平交道口的法律文书。

(二)协调规范阶段。对第1、第2、第3类整治类别的平交道口进行整治,平交道口经改造后达标一处审批办理一处。

(三)研究难点平交道口整改方案阶段。主要是针对第4类平交道口的整治,该类平交道口使用者分别为村集体、移民搬迁户、宅居地村民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这类道口都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不同的道口需要集中相关的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并且落实改造资金。

(四)取缔道口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针对第5类平交道口的整治。这类别的道口大部分与土地部门、水利部门的拆违工作是相对应的,为了提高整治效率、降低整治难度,我们把这一阶段的整治工作与土地、水利部门的拆除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

因需整治的数量较多,为了提高效率,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我们可以同步进行,第三阶段的工作如果所涉及的部门到位也可分头开展。

三、取缔费用

我们预计取缔平交道口要反复进行多次,挖机挖沟取缔后,建议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增设公路防护栏(墙)。

租赁挖机费用:0.24万元/×10天=2.4万元

拖车租用费用:0.18万元/×10天=1.8万元

两项合计取缔费用:4.2万元                        

 

 

 

 

附件3

景洪市菜秧河流域严打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G214线菜秧河至景洪江北大转盘路段属于国道和菜秧河流域,多年来,由于管理工作的滞后出现私自开口,填(改)河道非法建房的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的私开路口、私改河道、填河建房的违法行为不仅使该区域的违法用地量上升,最主要是留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为加强G214线菜秧河至景洪江北大转盘路段违法用地导致安全隐患的整治,根据中国竞彩网实际,制定如下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一、形势分析

一是随着中国竞彩网城镇化进程的飞速发展,许多商户为满足仓储的需要同时又降低在城市内租房租金的投入,从而选择了城市效区和主要公路沿线的土地建设彩钢大棚作为仓储使用。

二是该区域管理涉及的部门职能交叉存在大家管大家又都不管的现象,虽然采取了多次联合巡查但结果不风人意,共同责任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部门职能也没有履行到位。

三是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没有土地所规划所,缺少了基层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的功能。

四是历史违法用地处理起来较难不能得到及时的消除,新的违法用地又难于及时发现得到有效制止。特别是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滞后(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在大理试行目前尚未展开),一直以来,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还处于无审批就使用的状态,群众依法用地观念淡薄,违法用地出现只增不减的不良现象。违法用地的出现不仅造成用地管理的混乱更是对交通、防洪和地灾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五是历史遗留土地违法问题查处难。对农民违法买卖土地缺乏强有力的打击制约手段,处罚往往难以落实,强制拆除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容易引起与群众的矛盾冲突,影响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清理整治目的是消除该地段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创造更好人居环境。要充分尊重历史,最大程度地照顾好群众的现实利益,扎实稳妥拖进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处理、重在规范。对存在的违法用地问题按照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区别对待、依法整治。

三、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用地31宗,占地总面积315967.9平方米、建筑面积84908.9平方米,其中:已建成投产26宗,土地平整5宗。

四、组织领导

为统一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经研究决定成立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关于G214线勐养至景洪江北大转盘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中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组  长:岩  坦  局长

副组长:罗从元  副局长

杨  杰  副局长

岩  纳  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钟  琪  办公室主任

        李  云  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

        庄  伟  政策法规股股长

        刀世华  储备中心主任

杨继东  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孙云学  地籍股股长

陈  遥  规划股股长

李学岚  地质灾害管理股股长

雷皓然  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李正明  耕保利用股股长

赵  坤  勐养国土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大队,由雷皓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五、工作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入户宣传及动员(2017331—430日)

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安排人员逐户(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宣传此次整治的目的和意义。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鼓励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建筑自行拆除的通知》(景政办发〔201760号)对主动向政府报告,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建物(包括主体房屋、附属设施)的,参照补偿标准的50%给予鼓励;对收到责令限期整改主(拆除)通知书后,在限期内自行搬离、拆除的,拆除违建物(包括主体房屋、附属设施)参照补偿标准的40%给予鼓励;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在限期内自行搬离、拆除的,拆除违建物(包括主体房屋、附属设施)参照补偿标准的30%给予鼓励;对收到催告通知书后,在限期内自行搬离、拆除的,拆除违建物(包括主体房屋、附属设施)参照补偿标准的20%给予鼓励。切实消除一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用地行为。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751—1231日)

31宗地分两类进行处置。

第一类:完善相关手续14宗。

1. 3宗设施农用地完善用地手续。

2. 1宗合法用地和1宗农村基础设施用地进行规范道路出口。

3. 9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私下交易行为查处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后后完善用地手续。

第二类:清理类17宗。

1. 5宗土地平整的地块进行巡查、制止。

2. 12宗改变土地用途,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经动员拒不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线索核实,确实存在非法转让土地违法行为的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还是拒不改正的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断水、断路、断电,按照《国土资源查处规程》依法查处。对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阶段:进一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201811—2018531日)

在第二阶段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对该区域的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的态势。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勐养所要加强对该区域的宣传、动态巡查和制止力度,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和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经费

(一)测量经费:315967.9平方米X0.7/平方米=221177.53元;

(二)拆除经费:39610平方米X35/平方米=1386350元;

(三)拆除物车辆运输费:39610平方米X5/平方米=198050元;

经费合计:1805577.53元。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各股室和事业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局的决定上来,认真做好整治工作准备。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消除松懈麻痹思想,尽职尽责,坚决完成任务。

(二)严格执法,确保质量。要严格执法执纪,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对重大违法案件,要与法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协作,严肃查处。

(三)查找原因,规范管理。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分析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的原因,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杜绝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的预防、监管、查处、共同责任等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工作措施,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