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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2015年景洪市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要点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浏览 :
  • 发布时间 :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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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1556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2015年景洪市
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市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竞彩网
2015617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景洪市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交通安全工作理念为根本,以解决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为主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要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工作中心,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五个一”防控体系建设,全力破解群众出行不安全的难题,确保农村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一、牢固树立交通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理念

(一)强化党委政府对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主导作用。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办法)》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乡(镇)、街道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意见。要把“丘北经验推广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五个一’防控体系建设”列入政府、街道办与各村委会(社区)、部门(单位)签订责任状的内容,纳入政府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办法,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全力保障农村群众出行安全。

(二)强化国务院“30号文件”、省政府“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办推丘办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2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3号)要求,认真梳理查找推丘工作中推进缓慢或未落实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向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推进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

(一)进一步规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的设置。要继续强化乡(镇)、街道办推丘办的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专管机构、专管人员、专管经费、专用场所,落实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各乡(镇)、街道办推丘办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村(社区)推丘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强化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严格事故统计工作,强化事故分析研判,切实提高事故预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指标完成情况为辅,综合基础评价数据、交通安全管理、公众安全评价为一体的道路交通安全评价体系。各乡(镇)、街道办推丘办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要求,健全完善并执行好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针对辖区存在的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交通“顽症”等情况,加强分析研判,积极谋划,组织落实针对性措施。

(三)强化应急管理机制的健全完善。健全完善重大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协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警种联动和区域联动,完善应急管理措施,加大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强化施工路段安全管理、交通事故救援、恶劣天气、抗震救灾交通应急管理和反恐维稳、突发事件处置、重大节假日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

(四)健全完善挂钩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办推丘办要继续建立向下联系指导制度,由推丘办成员单位或推丘办工作人员分别挂钩联系各行政村(社区),定期指导、检查,督促开展和抓好工作落实。对各行政村(社区)的推广工作,推丘办要做到“点对点”的指导。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倒查。各乡(镇)、街道办推丘办要加大对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安监站要加大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督导检查不到位,失职渎职引发较大(指三人以上含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严格落实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施责任倒查。对市、乡、村道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的,作出责任认定后,市推丘办要及时将事故经过和处理结果上报州推丘办。

三、加强农村道路基础工作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办法》(云政办发〔200986号)要求,突出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临江临崖隐患路段的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依据《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农村道路扩建改造力度,努力完成农村公路项目指标;要继续完成新增安全防护设施100米以上、新增5块以上永久性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的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乡(镇)、街道办及各相关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划,建立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分解落实整治任务,认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逐一建档,并从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年终要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各乡(镇)、街道办每年度至少确定1个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点,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并报市推丘办备案。

(三)进一步强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各乡(镇)、街道办及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2015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办要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规划工作,健全完善严查车辆超限超载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按照市推丘办下发的《关于调整充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领导机构及完善工作职责的通知》(景政丘北经验推广办〔20151号)要求,及时设立排查整治协调办公室,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制度。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一)进一步培育新型农村客运市场。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组织好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探索城乡客运一体化模式,扶持农村客运站点及招呼站建设,有效解决站点建、用矛盾,切实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负担,努力形成良性发展运营机制。景洪市交通局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出台“农村道路交通发展规划”、“关于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工作意见”文件,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农村客运市场,扩大客运班线覆盖率,组织好运力投放,提升农村客运班线覆盖面。2015年全市行政村开通农村客运车辆比例至少高于上一年度5%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运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各乡(镇)、街道办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有关规定,定期深入农村客运企业,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客货运企业全面抓好客运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整改等措施;要持续开展为期3年的“道路运输安全年”活动,以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动态监管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检查监督制度,强化企业监控平台的规范使用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监管。要加强对农村地区机动车与驾驶人基础信息的收集,及时更新相关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到位。特别要继续加强微型面包车的摸排建档及车身警示标志喷涂(粘贴)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继续将客车、校车、微型面包车、租赁车、危化品运输车、旅游车纳入重点管控,实行“户籍化”管理(此工作务必于620日前完成,上报大队秩序中队),要建立定期宣传教育、签订保证书、下发告诫书为一体的监管台账,并严格落实“一盯一、一帮一”帮教管理措施。

五、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乡(镇)、街道办两级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和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部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按照《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规定(试行)》要求,与各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与各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同时与驾驶员签订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承诺书,切实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稳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行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村规民约”举措。

(二)强化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有效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五个一”防控体系建设。2015年内,各乡(镇)、街道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五个一”防控体系建设务必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全市90%以上的乡(镇)、街道办必须要完成“五个一”组织体系建设,落实好乡(镇)、街道办交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执勤点)、村委会(社区)服务点机构建设和相关人员、装备、经费保障。

(三)强化“五个一”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建立“五个一”基础工作台账,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发挥作用。市推丘办要切实加强对乡镇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帮助基层解决业务难题,理顺机制、督促落实,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六、建立健全农村综合执法联勤联动机制

(一)进一步加大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活动,全力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超速、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微型面包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常态化管控,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不同道路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加强路面巡查,不断规范农村道路行车秩序,坚决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交通、安监、农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运输违法的联合打击力度,保障农村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基层组织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加大农村交通安全基层组织的推广力度,重点加强乡(镇)、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交通安全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主动参与的作用;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针对“四支队伍”(专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交通自愿者)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乡镇按市推丘办下发的表格认真填写,于620日前上报大队秩序管理中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四支队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要积极探索成立农村交通安全基层组织。

(三)进一步加大丘北经验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勤联动机制建设。整合交警中队(执勤点)、派出所、运政管理站、交安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办治保会及“四支队伍”力量,在农村地区适时开展打击整治严重交通违法及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将交警中队警务与农村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安全工作部门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专职交通协管员和农村兼职交通协管员引导、规劝、宣教作用,强化安监、公安、交通、农业等基层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勤联动、齐抓共管,有计划的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或劝导站,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效能。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机械监督管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农耕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加大农机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市人民政府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要积极引导市农机监理所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进“农机安全”示范村、校及丘北经验“一站式”服务站创建活动。农机、工商、质监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拖拉机、微耕机、农用车非法改装企业及销售不合格产品商家开展整治,从源头上治理拖拉机、微耕机、农用车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动静态监管。明确市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责任,把好校车准入关,对符合标准和条件的车辆,纳入校车进行规范管理。对农村地区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登记,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档案。市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依法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搭乘学生,杜绝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辆接送学生。

(六)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催办制度。市推丘办要制定辖区各乡镇、街道办“农村赶集日一览表”,落实“催办制度”,建立完善催办制度工作记录,确保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的组织领导下,做到村头有人劝导和教育,集市有人管理和宣传,道路有人查处和疏导。

七、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地区建立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站(室)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公交〔20141号)要求,认真抓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今年勐龙镇、嘎洒镇要完成允大线沿线村小组及居民小组的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站的建立),大力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民的文明交通素质和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办要研究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借助新闻媒体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提升群众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知晓率。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社区)、村民(居民)小组要依托农村现有条件,开展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充分利用交警微信、微视、微博、手机短信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和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加强交通安全隐患的公布提示,做到“一点一预警”;加强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一案一曝光”;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群体的点对点安全短信提示,做到“一月一提示”;加强执法服务站、农村劝导站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微型面包车、外地籍大货车驾驶人的安全警示,做到“一站一警示”。

(三)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栏和展板设置,在市、乡(镇)、街道办学校、交警大(中)队、执勤点、派出所、行政村(村委会)、社区、集贸市场、车站、加油站、边境口岸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置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引导、教育公民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八、加强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加大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机制建设,突出推丘工作职能,发挥推丘办公室的“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切实提高服务基层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推丘办公室工作人员综合协调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加强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切实提高综合预警研判准确性,形成有价值的意见提供上级领导决策参考。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考核方式。市人民政府要将“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工作、“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综合考评范畴,进一步推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效率。市推丘办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贯彻实施。

(三)今年全市的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示范乡镇为普文镇、中国竞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