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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6-08-19 10:50
 

 

景政办发〔2016〕1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竞彩网

2016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2015—2020年)》要求,进一步完善新时期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大力提升爱国卫生工作水平,推动健康景洪建设,结合景洪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发并重的防控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有效整治影响健康的主要危害因素,使全市城乡卫生基础条件有显著提升,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从2016年起,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促使城乡环境卫生显著改善,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和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使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提升,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 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统筹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不断提高城镇和农村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协办单位: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

2. 加强畜禽养殖等产业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机制,建设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协办单位: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

3. 推进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社区为属地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每年3月份开始到11月底,每月第二周周五和最后一周周五统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在原下发的《景洪市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景办通〔2016〕25号文件)文件规定的“每月最后一周周五统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基础上进行新增1次大扫除,并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时限延长至11月底。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对各类重点场所建立完善的卫生保洁制度,加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要制定乡镇、农场、行政村(生产队)生活垃圾卫生管理制度或乡规民约,力争做到乡镇、农场、行政村(生产队)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集中处理。(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协办单位: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4. 人人动手清洁家园。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日常保洁和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制度,在做好日常保洁的基础上。村(居)民委员会、生产队应将清洁卫生纳入村(居)、生产队规民约的内容,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环境整洁。(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各乡镇、农场,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1.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修订《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加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置,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检查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加强旅游景区内餐馆的监管。打击 “一非两超”(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腐败变质食品违法行为。组织对非法功能性等规避监管的保健食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和订餐监管。抓好婴幼儿配方食品、酒类产品、蜂蜜产品、花生油、调味面制品等食品安全问题管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单位: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

2. 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深入开展卫生乡镇、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卫生乡镇、农场、行政村(社区)创建工作,切实改善城乡生产生活,为卫生强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卫生城市建设标准要求,整体推进。(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办单位: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

3. 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落实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行政负责制,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加强重要饮用水源地监测能力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开展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办单位: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  

(三)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

1. 建立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加强与边境口岸协调,做好病媒生物防控,遏制病媒生物跨境传播。市爱卫办要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牵头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爱卫办)

2. 切实落实综合防制措施。每年3—11月组织开展以灭鼠、蚊、蝇、蟑螂为主的除“四害”活动,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登革热、寨卡病毒病、鼠疫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办单位: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3. 鼓励专业消杀服务市场化。加强除“四害”专业队伍、消杀药物和器械的管理,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的市场行为,推进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防制服务机构,提升专业防制效果。根据病媒生物防制标准GB/T27770(0-3)-2011要求,加强消杀队伍的管理和培训,科学指导消杀人员正确选择和使用药械,提高科学除害水平。(牵头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统筹协调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1. 部门协调共同落实疾病防控任务。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动全民共同参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办单位: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 抓住重点,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流动人口集居地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监管。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作用,做好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参与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办单位: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度假区,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五)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继续实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等活动,打造一批健康教育的品牌活动。鼓励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卫生小区”“卫生楼院”和“卫生之家”评选活动,学校开展“卫生班级流动红旗赛”“卫生寝室”评比等活动,营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改变不卫生行为,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健康素养。(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协办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 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加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健身活动场所建设,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在职工体育方面,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协办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六)加大无烟环境创建力度

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全面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等重点场所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努力建设无烟环境。(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办单位: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农场,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景洪市实际,城区爱国卫生工作施行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由结对共建单位负责发动居民参与爱国卫生工作防控工作。各乡镇、农场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保障爱国卫生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认真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各司其职,联动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三)加强考核督查。各网格区、乡镇(街道)、农场要严格落实片区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信息员和联络电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监测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卫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每月至少对各网格区、乡镇(街道)、农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单位将进行约谈及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职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主负责人责任。

                  

附件:1. 景洪市爱国卫生工作联络员制度

    2. 景洪市城区爱国卫生网格化管理结对单位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