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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
景政办发〔2014〕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管委会,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小(二)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景洪市小(二)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中国竞彩网
201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小(二)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中国竞彩网小(二)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巿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小(二)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水库效益,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和省、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景洪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景政发〔2004〕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国竞彩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范围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效益,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我市小(二)型水库走上良性运行和持续发展的轨道,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改革目标。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明晰化、管理规范化、投入多元化、经营巿场化、服务社会化”的符合市情、库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水利工程效益持续发挥。
(三)改革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建设与管理、责任与权利、改革与稳定等相互兼顾的原则。
(四)改革范围。全市范围内的54座小(二)型水库。
二、机构设置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成立景洪市小(二)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岩 香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玉 波 市水务局局长
岩温龙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 时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刚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玲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仁建华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长
王开平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荣华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 勇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春元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学红 市审计局局长
杨旭东 市移民开发局局长
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岩温香 勐龙镇镇长
刀志鑫 嘎洒镇镇长
陈 文 景哈乡乡长
岩 坦 勐罕镇镇长
白 兰 基诺乡乡长
岩香比 勐养镇镇长
李应才 景讷乡乡长
陈云华 中国竞彩网乡长
岩 滇 普文镇镇长
岩 恩 勐旺乡乡长
罗继平 景洪农场管委会主任
邹树双 中国竞彩网管委会主任
丁光宏 勐养农场管委会主任
唐海明 大渡岗农场管委会主任
叶勇辉 橄榄坝农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春元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军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小(二)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从各有关部门抽调。
三、主要内容
(一)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管理
1.明确管理职能。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各类水库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巿的小(二 )型水库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水库的建设、管理、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并对水库管理单位负有监督工程运行、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水库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工程安全并发挥工程效益。各农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要抓好辖区水库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组织防汛、抗洪、抢险;协助搞好水利工程维修、病害整治;协调解决处理水事纠纷;督促水库管理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协助抓好辖区内水库管理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等。
2.明确管理权限。全市范围内的54座小(二)型水库由巿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管理单位进行管理。
3.明确机构设置。全巿54座小(二)型水库资产属巿级资产,由巿水行政主管单位委托所属农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由被委托单位拟出目标管理责任书,报巿水行政主管单位批准执行。水价按巿政府批准的水价执行。
(二)保障运行经费
改革后,全市小(二)型水库由所属农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及资产安全维护。水库管理单位的综合收入(水库承包费等)统一纳入市级财政管理,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小(二)型水库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由市水行政主管单位统一调度安排。水库大修经费,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水利投资解决。
(三)资产划分及管理
1.水库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水库灌区干支渠及其配套设施、供水设施、水库管理单位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属于水库公益性资产。可利用的水库水资源属于水库经营性资产。
2.水库综合管理、技术管理、运行监督、资产监管等属于水库公益性职能。水库工程非公益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等职能属于水库经营性职能。
3.水库管理单位对公益性资产具有管理职能,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承担公益性资产的管理责任和保值责任。经营性职能部门(或个人)对经营性资产具有管理职能,经营性职能部门的法人代表(或个人)承担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国有资产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实行管养分离
各水库管理单位对公益性部分工程负有管理、观测、运行、日常养护以及质量、安全监测等职能。对非公益性部分负有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保障及资产监管职责。公益性的日常维修养护由各水库管理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大型维修整治及更新改造,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用施工队伍建设。非公益性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及更新改造工程建设由经营性单位(或个人)自行确定。
四、组织实施
景洪巿小(二)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市小(二)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确保顺利完成小(二) 型水库改革工作。
附件:景洪市54座小(二)型水库工程基本情况
景洪市54座小(二)型水库工程基本情况
管理 单位 |
单位 性质 |
工程规模 |
合 计(座) |
水库名称 |
竣工年月 |
库 容 (万m3) |
用 途 |
勐龙镇 水务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