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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浏览 :
  • 发布时间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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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1481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为有效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景洪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竞彩网   

20147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451号)要求,决定自2014611日起至10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摸清现阶段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切实做到挂牌督办一批、集中曝光一批、综合治理一批、改造搬迁一批、查封取缔一批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彭民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督察室主任岩旺,市公安局副局长韦洪忠,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汪皓岷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等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由副大队长彭俊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三、整治措施

(一)政府挂牌整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逐级负责制。组织住建、国土资源、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三无”建筑、古城镇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综合治理,纳入到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中,分区域制定整治方案,分步骤扎实推进隐患整改工作。

(二)部门综合整治。公安、教育、财政、民政、住建、商务、卫生、工商、安监、旅游、人防、文广、综合执法等单位要迅速组织摸排行业领域内单位(场所)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公安、消防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单位(场所)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发工、工商、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网格排查整治。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按标准配备消防专(兼)职网格管理员,落实人员经费和工作保障,组织网格管理员深入居民院楼、村组、单位(场所)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四)历史名村专项整治。要对景洪市勐龙镇曼飞龙村、勐罕镇曼春满村等历史文化名村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分析评估,认真研判火灾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历史文化名村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对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开展一次全面整治,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测维修,全面推行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登记备案和安全承诺制度,并将其纳入综治网格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实施动态管控,加强专职、志愿消防力量建设,提升历史文化名村及文物建筑抗御火灾事故能力水平。

(五)舆论监督整治。要在主流新闻媒体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专栏,定期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组织媒体对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采访、深度报导,特别对一些久拖未改的隐患单位要曝光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具体隐患等关键信息,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动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乡镇(街道)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二)排查摸底阶段(7月15日前)。在前阶段排查整治基础上,对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摸排梳理,逐一登记造册。成立专项检查组,层层核查重大火灾隐患。

(三)全面整治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场所)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0日前)。自下而上逐级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单位要站在“稳增长、保民生、保安全”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迅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公安、教育、民政、住建、商务、文广、卫生、财政、工商、安监、旅游、人防等单位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全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机关要牵头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三)严格整治,文明执法。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毫不手软。要按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将专项行动工作内容纳入政府政务督察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各单位在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制定、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于718日前上报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从8月起,每月10日前上报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7月的情况请于722日前上报),1010日前上报检查验收情况和工作总结。(联系人:赵志武15887601799)。

附件:1. 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成员

办公室名单

     2. 重大火灾隐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填表人:                                     联系方式: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务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务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座机

手机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