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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关于实施城区临街建筑物轮廓灯亮化光彩工程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10-31 11:59

 

景政办发〔2017〕229号


 

市直各办、局,允景洪街道办事处

为巩固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果,进一步提升景洪城市整体形象,美化城市环境,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景洪城区临街高层建筑、地标性建筑、居住小区实施轮廓灯亮化光彩建设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轮廓灯亮化光彩工程的范围

实施轮廓灯亮化光彩工程的范围包括:临街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宇、企业驻地办公楼,交叉路口地标性建筑,占地较大小区建筑群,高层建筑,临街私人业主单栋建筑物,市区旅游景点(区)内的建筑物等。

二、相关政策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国有金融机构、大型民营企业等建筑物的轮廓灯亮化光彩工程,由单位自行安排经费,自主施工,自主承担电费。

(二)其余临街私人业主单栋建筑物、高层建筑等,原则要求实施轮廓灯亮化光彩工程,轮廓灯应使用节能增亮的LED灯,轮廓灯亮化光彩工程产生的电费,由市人民政府帮助承担50%。

(三)需要补助电费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核实、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给予补助。

三、实施步骤

(一)普查摸底动员阶段

2017年10月10日10月25日,由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市区需要实施轮廓灯亮化光彩工程的楼宇,进行普查摸底,并对业主进行宣传动员,争取业主对工作的支持。

(二)实施阶段

2017年10月26日12月20日,根据类别实施轮廓灯亮化光彩工程,由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工程进行监督指导,并由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提供技术支持。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7年12月20日—25日,根据有关技术要求,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对全市轮廓灯亮化光彩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及时组织返工,争取在2018年1月1日前全部完成轮廓灯亮化光彩工程。

四、有关要求

本次轮廓灯亮化光彩工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市直各部门全力做好配合,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中国竞彩网

2017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