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浏览 :
  • 发布时间 :2016-01-19
  • 【字体: 大  中  小 

 

景政办发〔2016〕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竞彩网
201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

实施方案

 

为响应州委、州政府特色化改造要求,加快城市民族特色化建设和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步伐,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景洪城市容貌及品位,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景洪城区重要路段进行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现结合中国竞彩网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城市性质和资源,确定城市特色化整体风貌,明确特色要素构成,在城市重要路段进行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进一步体现景洪城市建设的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及地域特点。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顺利推进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成立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俊杰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贾胜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俊杰  市财政局局长

汤中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海云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务副局长

            岩  叫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王开平  嘎洒镇党委书记

罗继平  景洪农场管委会主任

各有关责任路段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汤中华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工作分五个小组开展实施,分别为摸底调查组、动员工作组、技术工作组、违章建筑处理组、资金保障组。

(1)      摸底调查组

    牵头单位为允景洪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综合执法局、路段责任单位,负责对相关路段临街建筑物的摸底调查。

(2)      动员工作组

    牵头单位为允景洪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路段责任单位,负责相关路段临街建筑物产权单位及个人的动员宣传工作。

    (三)技术工作组

    牵头单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为允景洪街道办事处、路段责任单位,负责实施相关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的具体工作。

(四)违章建筑拆除组

牵头单位为市行政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允景洪街道办事处、路段责任单位,负责相关路段临街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3)      资金保障组

     牵头单位为市财政局,负责为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改造范围

勐海路(新大桥江南桥头至海龙转盘、海龙转盘至大曼么红绿灯口)、么龙路(大曼么红绿灯口至万达路口)、勐泐大道(书苑酒楼至开发区大门红绿灯口)、宣慰大道(新大桥江南桥头至美凯商务大酒店红绿灯口)、南过境路延长线(机场大门至喜来登酒店)、机场高速路等七个路段。

四、改造原则

(一)地域性特色的原则。体现景洪市地域特征,因地制宜融合原有建筑,展现地方自然风貌和风土人情,实现建筑外观改造特色化,把临街特色化改造与城区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做出一体化的设计,使之与景洪市城市风貌协调统一。

(二)远近期规划相结合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注重实效,打造重点路段,改变城区脏乱差的局面,从根本上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五、改造内容

(一)建筑外立面改造。对建筑体量、立面设计、群体组合以及色彩、材质、装饰等进行特色化设计和改造,由政府组织统一设计和施工。

(二)门头招牌及广告。拆除影响建筑立面的广告,临街建筑立面改造过程中预留统一设置广告位置,由政府统一设计广告牌匾样式及尺寸,并统一悬挂位置,坚持一店一牌。

 (三)违法违章建筑。对建筑布局杂乱的附加建筑、破旧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建筑,一律予以拆除。

六、资金筹措方式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特色化改造资金由各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自筹解决。

(二)私营企业、公司:特色化改造资金由各相关企业、公司承担部分或全部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

(三)无人管理的老企业、老小区、个体:特色化改造资金由政府全额承担。

七、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月31日)

对相关路段临街建筑物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情况,制定相应建筑物的特色化改造方案。

(二)动员工作阶段(2015年12月25日开始至改造工程结束)

对相关路段建筑产权单位及个人进行动员宣传工作,为下一步特色化改造工作打好基础。

(三)改造工作阶段(2016年1月20日开始至改造工程结束)

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进行:

1. 对临街影响市容市貌较大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

2. 对临街建筑物结合特色化改造方案实施改造;

3. 在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争取至2016年8月底前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八、其他主要路段的特色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九、机制保障措施

为确保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必须对工作保障机制进行创新。

(一)成立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工作组织机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有序推进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工作。

(二)保障资金投入,把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工作经费纳入2016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将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工作专项经费纳入正常年度预算,确保此项工作的经费充足。

(三)以景洪城区重要路段临街建筑物特色化改造工作为切入点,积极发动相关路段的市民参与此项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