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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1-03-01 12:00

景政发〔2011〕3号


中国竞彩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森林防火是国家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公益性事业。2011年1月1日景洪市即全面进入新的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0年12月8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森林防火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西政发〔2010〕38号)精神,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保证全市生态环境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是一项涉及面广、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才能不断地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把防治森林火灾变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要提高认识,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防火手册、标语、宣传车、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制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责任书入户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安全手册和森林防火画册;在林区各公路、进山主要路口和旅游景区景点要有明显的森林防火警示标志、插栽森林火险“五彩旗”、村村要有森林防火标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发挥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护林防火舆论声势,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要高度重视和宣传火灾危害、普及森林防火扑火常识,真正让森林防火的法规、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将“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从而强化和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二、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形势,按照省、州人民政府的部署,层层签订《“十二五”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健全乡镇、村、组森林防火责任制。各村(组)、各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所)要明确其成员的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加强对火灾预防工作的领导,并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每个山头有人管,每个地段有人防。
    三、加强火源管理,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云森指〔2010〕37号)精神,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查隐患、查漏洞、查薄弱环节,不留死角,确保森林防火的工作部署和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第一线。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按照“堵疏结合”原则,控制计划烧除和农事用火。经过批准的野外用火,要严格按照规程组织实施,务必落实防范措施。遇三级风以上火险天气,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要强化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彻底消除人为火灾隐患。对城市面山、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农、牧、蔗、矿与林地交错区及中缅边境林区等重点区域、敏感部位的各项防控措施要落实到位。要组织排查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制度的管护、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要针对排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跟踪复查,进一步完善措施,继而达到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减轻灾害损失的目的。
    四、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增强应急防范能力
    森林防火机构和队伍建设是落实其各项措施的组织保障和关键所在,也是《森林防火条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指挥部所领导和乡村义务扑火队伍建设,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级干部主动管。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全市护林员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半专业和乡村义务扑火队进行安全扑救技术培训和扑火实战演练,提高森林防火工作能力,形成一支训练有素、高效快捷、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善战能胜的防火扑火队伍,从而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能力。森警景洪市中队要加强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全面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五、要严阵以待,认真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要认真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扑救,两手都要硬。要立足于扑大火的实战要求,结合新的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抓紧扑火物资的补充储备和灭火器材的检修保养,全面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到有备无患。一有火情及时出击,快速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在林火事故处置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的首位,正确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严禁组织学生、妇女、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扑火,要依据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实现林火扑救零伤亡。
    六、加强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上报火情,不得弄虚作假、少报、瞒报。防火期内,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指挥有效。一旦发生森林火情,主要领导要在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火情现场,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办法的程序组织扑救。火灾发生后,在积极组织扑救的同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并按要求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作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