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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整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总体方案的通知

  • 来源 :景洪市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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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1-02 15:24



景政办发〔201727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将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彻底整改景洪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铁路建设项目(景洪段)等6个行业领域存在的同类问题和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全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收到实效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安全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相结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二)工作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确保“举一反三”将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成立景洪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白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刀加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员:岩香华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玉香旺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旭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岩罕冯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金学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思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谢宗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君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彦红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云华  景洪公路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委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为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玉香旺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

三、实施步骤

严格落实 “五个一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和 “四个一律”(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分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限期整改。20171231日前,启动实施6个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的问题和隐患,举一反三,重点抓好共性问题的自查自改。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分类分级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20182月底前完成紧急和容易整改的问题和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和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

第二阶段,深化整治。2018年底前,深入实施6个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201811-12月底,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完成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和隐患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总结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建章立制,推动体制机制法制不断健全。

四、整治内容和措施

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铁路建设项目(景洪段)6个行业领域,集中实施6个专项整治行动。

(一)非煤矿山。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林业局、市发工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的“非煤矿山数量多,小、散、弱,开采不规范、布局不合理、转型升级或淘汰矿山关闭不彻底”等问题,切实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严控非煤矿山数量、强化隐患整改、整治现场“三违”行为(生产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一是合力解决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中存在的基层采矿权设置不科学和矿业权注销慢等问题,按照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规划目标任务推进工作。二是把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源头关,重点整治储量造假、安全距离不够、“楼上楼下”开采等问题,规范矿业权设置,强化矿权管理。三是专项打击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深入开展重点矿区攻坚克难,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危险化学品。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工局、市住建局、市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针对危险化学品行业存在的“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等有关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与周边居民和重要公用建筑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使用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等问题,一是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根据专家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将企业确定为取缔关闭、转产搬迁、整治提升三类。二是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交警大队分别牵头,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桥梁隧道隐患集中”等问题和“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建设力度”的要求,一是集中开展“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专项治理,加强GPS动态监管,规范企业运营行为。二是细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年度任务,加大投资力度,强化督办考核措施。三是全面开展公路建设安全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平安工地安全措施。四是持续深化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五是结合水运和水上交通领域实际,持续加强客运船舶、港口(码头)、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整治力度。

(四)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实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的“在建项目多,安全管控难,事故易发多发;城镇生活燃气改造风险点多,极易发生重特大事故。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城市地下管廊、城市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和城镇燃气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落实执法检查计划,强化监管执法力量下沉,突出在建施工项目现场监管执法。二是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和从业人员无资格等违法行为。三是监督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防施工现场“三违”行为。四是监督燃气企业和充装站点落实安全生产经营规范,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督查检查,严厉打击储存、充装、经营等环节上的非法违法行为。

(五)玉磨铁路建设景洪段项目。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铁建办)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乡镇、街道、农场等参加,督促、指导、协调有关方面,汲取玉磨铁路曼么一号隧道“9·14”坍塌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协调上级铁路监管部门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行业监管,加强安全督查检查。二是督促建设单位(项目指挥部)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对其管理的施工企业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严防“三违”行为。突出抓好对地质条件差、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在建铁路桥隧路段等工程的监督检查,狠抓隐患排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6个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为动力,以落实930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具体抓手,把实施6个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各乡镇、街道、农场及6个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要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任副组长,配合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负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切实把工作部署到基层,任务落实到企业。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行业重点,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坚持全方位、零容忍的态度,抓严抓实抓细查风险、除隐患工作,把隐患和问题整改作为6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对各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

(三)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农场及有关部门要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要求,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监管执法。市安委办每季度组织对各专项行动进行联合督查,各牵头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专项检查方案,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统筹抓好2018年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用力,讲求实效,坚决防止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建立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农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力度。市安委办要把各乡镇、街道、农场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惩失职失责行为。

(五)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台账资料,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各乡镇、街道、农场,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痕迹化管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动、有总结、有宣传”的要求,加强工作推进,及时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确保台账资料完整。各乡镇、街道、农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农场和各牵头部门确定1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1名具体工作人员为本单位信息报送联络员,每月20日前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一次专项整治情况综合分析报告,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各乡镇、街道、农场的工作方案,各牵头部门的工作计划、责任清单于1225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刀钰庭,联系电话:2198296,邮箱:jhsawh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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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