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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绿色祭祀” 防范森林火灾

  • 来源 :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3-30 17:20

春风送暖,又逢清明。时值清明节来临之际,为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减少大气污染,勐养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野外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燃篝火、不搞野炊、不吸烟、不违规用火,做到身在林中、防火记心中,让林区远离火患。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清明节传统祭祀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烧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新风气。

三、加强宣传,传递新风。广大群众要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人人成为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四、沉着应对,科学处置。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吸烟、野炊时,要进行劝诫,不做旁观者。如果发生火情,切勿盲目扑救,应当直接拨打勐养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电话0691-2430151或12119报警。严禁未经过培训人员及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员参与火灾扑救,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去,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使我们的家乡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做出应有的贡献!

 

 

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