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农民工朋友们的一封信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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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10 09:04
广大的农民工朋友们:
大家好!
星光不问赶路人,奋进不负自强者。你们带着亲人的殷殷嘱托,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不远万里,不辞辛苦,为景洪市的繁荣和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汗水。你们的无私奉献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为此我们衷心感谢。为了更好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向您温馨提示:
一、进场施工时,做到“两个熟知”
一是熟知条例,维权有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的专门法规。条例从工资支付责任主体、工资支付形式和周期以及拖欠工资后维权途径作出了明确规定。学好弄通条例,维权有力有理。
二是熟知项目,务工便利。通过施工现场设立的维权信息告示牌或者其他途径了解在建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二、进场施工后做到“四个务必”
一是务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不要轻信“班组承包”等虚假承诺,务必先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再进场施工。劳动合同要本人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用人单位和农民工要各留存一份。
二是务必进行实名登记。进场施工前要配合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将您的身份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及时办理工资支付银行卡。没有进行实名制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是务必保管好工资银行卡。您本人的工资银行卡和密码要自己保管,不要转借和让他人代管。
四是务必确认工资是否按月足额发放。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每个月的工资核算,把自己当月工作量和应得工资确认清楚后再进行签字按手印。工资都是按月足额支付的,每月要确认是否足额按时发放。如果出现未及时或者未足额支付的情况,务必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三、维权要理性、牢记“三个不得”
如果您认为自己拖欠工资后,要知晓各类维权渠道,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维权要理性,不得编造虚假事实讨要工资,不得采取极端手段、非法手段讨要工资,不得以讨要工资为名帮助施工单位或包工头讨要工程款。
勤劳一日,可得一夜安眠;勤劳一生,可得幸福长眠。农民工朋友们,你们来自五湖四海,一肩重担走他乡,辛苦耕耘,构建了景洪市美丽的风景。你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关心关注并全力守护。祝愿在景期间劳有所得,平安顺遂。
维权通道
1.电话投诉。联系电话:0691-2140477
2.现场投诉。地址:景洪市清泉路32号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景洪市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中心
3.网上投诉。在景洪务工的劳动者遇到欠薪问题可扫描二维码快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