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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能力·守护碧水清流——景洪市水务局举办水行政执法工作培训

  • 来源 :景洪市水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8-02 05:19

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的水行政执法能力,2024年7月31日,景洪市水务局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培训,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执法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35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采取现场授课方式进行,邀请了云南振润(景洪)律师事务所冯思睿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了解读,结合实际案例中的具体违法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加深了各位学员对依法行政的理解。


景洪市水务局相关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结合水务工作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并针对市水务局执法赋权事项,深入细致地讲解了水行政执法程序,分析了典型案例,共同探讨了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学习了实际案件中的应对策略与技巧,增强了学员们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面对复杂水事案件时的判断力和执法处置能力。


 培训会上,市水务局副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李晓丽同志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组织此次培训的意义。为确保更好地承接行政执法赋权事项,基层执法人员要进一步熟悉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法定程序,增强学习培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听讲,深刻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通过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素养,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要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学法、懂法是执法、用法的重要前提,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是改善水行政执法环境的重要举措。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对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水法律法规的社会面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始终秉持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案件办理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要准确。要敢于碰硬,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三是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要密切监测掌握辖区内的各类水事活动,及时主动发现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尽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成本。四是市水务局将继续加强对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指导,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基层处理水行政执法案件能力和效能,让清澈的河流成为景洪市的亮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