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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要求11家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类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6-16 05:43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进一步加强景洪市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设,强化环境监管,2021年6月10日,再次组织11家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类排污单位召开景洪市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管理推进会,主要召集以木炭生产工艺为主的企业,针对工艺落后的木炭厂,建议以更新工艺淘汰落后工艺的方式。

 

会议通报了《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切实加强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传达学习了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内容。

   会议采取问答的方式为各排污单位存在的“安装费用高”、“工艺落后”、“不清楚安装流程”、“不清楚排污指标”等问题情况一一给出建议,帮助企业解决设施安装存在的问题,推进安装进度。

 

会上,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局长高雪昆强调,各排污单位要深刻领会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性。排污许可证既是企业进行环保管理的指导手册,也是管理部门进行监管执法的指南。各排污单位应当利用好排污许可证进行“一证式”管理,发挥好各部门的协作,按证执行,共同保障生产,确保排污过程满足环保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会议对各企业明确了完成安装联网工作时限,其中有5家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建设的通知》(云环通〔2021〕35号)所列企业,必须于6月30日前完成安装联网工作;对拒不安装或延期安装的企业,将依法实施处罚。